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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曼公司

一般资讯
首    都 乔治城
官方语言 英语
面    积 264 km²
人    口 69,310
货    币 开曼群岛元
时    区 格林威治标准时间 -5
  位于加勒比海域的开曼群岛,是由 Grand Cayman、Cayman Brac及Little Cayman 三个岛屿组成,位在古巴南方跟牙买加的西北方,开曼群岛属热带气候,夏季潮湿炎热(5-10月),冬季乾燥温暖(11-4月)。人口集中在 Grand Cayman 岛上,居民多信奉基督教。主要经济活动以金融服务业、观光业为主轴。

  开曼群岛现今仍为英国一高度自治的离岸领地,政治十分安定。开曼群岛为全球最大的离岸金融中心之一。可在香港公开上市。国际间众多知名企业皆因开曼的知名度及当地公司法和税制,将开曼当作企业规划发展成上市公司的起点。

  2019年1月开曼群岛政府公布离岸公司经济实体法,要求所有从事九种相关行业的离岸公司须符合经济实体法之规范,并且必须每年申报公司业务性质是否有改变。九种行业包括:银行、保险、海运、总部、分销和服务中心、控股公司、知识产权…等。


开曼豁免公司 (EC) 特点
  开曼离岸公司係依据公司法(2023修订)设立,具有如下特点 :
1. 公司名可用任何英文字母或阿拉伯数字皆可。
2. 最少一名股东/董事,自然人或法人皆可担任。
3. 可发行不记名股票,但必须存放在经认可的託管人办公室保管。
4. 董事及公司最终受益人名册要留存在註册局办公室。
5. 所有离岸公司均须符合经济实体法的规范。
6. 可在香港、新加坡证券交易所挂牌买卖。
7. 不要求公司每年召开年度会议。董事、股东会议可在世界各地举行。
8. 公司可拥有其他公司股份、房地产以及其他动产。
9. 没有最低资本额限制,註册资本额通常为50,000美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