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|
須先確認該公司名下所持有的所有資產、銀行帳戶、或其所投資的公司、與其他公司簽訂的合約,已經全面轉出、終止或註銷。 |
2. |
確認該公司無任何債務、質押紀錄。若有質押紀錄,則須撤銷方可辦理清盤程序。 |
3. |
該境外公司需保有約6個月的存續期間。非信譽良好狀態公司(Good Standing),不得辦理結束。 |
4. |
動點製作結束清盤會議紀錄,該公司董事、股東同意清盤結束,並簽署後回傳。 |
5. |
相關文件由動點送交國外註冊代理商辦理清盤結束事宜。 |
6. |
註冊局核發境外公司【清盤結束證明】(Certificate of Dissolution),該公司法人資格正式消滅。 |